阿联酋电子发票:罚则正式确定,指南 2.0 版发布

阿联酋财政部发布了电子发票指南 2.0 版以及 2026 年第 173 号内阁决定,正式确定了行政处罚标准。我们面向自由职业者和小微企业的指南已全面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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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napLedger Editori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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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0月31日·阅读约 1 分钟

阿联酋电子发票的规则体系现已完整。2026 年 10 月 26 日,财政部发布了《电子发票指南》2.0 版,并配套发布 2026 年第 173 号内阁决定,明确了行政处罚:未实施电子发票系统或未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(ASP)的,罚款 5,000 迪拉姆,此后每持续不合规一个月加罚 5,000 迪拉姆(十二个月内上限 50,000 迪拉姆);每张未通过系统开具的发票罚款 100 迪拉姆(每月上限 5,000 迪拉姆);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的,每天罚款 250 迪拉姆。

第一个合规截止日——年收入 5,000 万迪拉姆及以上企业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——已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到期。收入低于 5,000 万迪拉姆的企业(涵盖大多数自由职业者和小微企业)须在 2027 年 3 月 31 日前指定服务商,2027 年 7 月 1 日起强制上线。

我们的指南已根据罚则、修订后的时间线和当前应采取的行动全面更新:阿联酋 2026 电子发票:自由职业者和小微企业须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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